齐齐七七七

抖M属性。偶尔会弄点东西。

荣嘉设定下的张楚存稿

  突然翻出来觉得这段还挺帅的。就是错别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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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纸糊的窗子昨夜被树枝子刮出一条不粗不细的缝儿来,拉风箱似的吹了一晚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听见鸡叫,老人家裹着棉衣哆哆嗦嗦的下床。九十二岁的鳏夫,一个人住在城郊茶棚边上的土坯房里,靠做过路人的生意混一两口饭吃。今年冬天太冷了,他颤颤巍巍的有些眼慌心乱,进厨房舀出一勺温水来,搓一撮盐花儿喝下去,热热的舒服许多。

  暖了身子手脚麻利的添柴,烧水,泡茶。十二岁跟着阿爸阿妈从遥远的北荒来到中原,吃了好几十年的粟米大豆,早上依然戒不了这一口奶茶渣子。四个儿子十多年前都打仗打死了,像个草原人一样光荣的死在郭勒川流经的青草之下。他动作娴熟的挖出一勺酥油,捣进热气腾腾的茶水里。年纪大了,吃不动别的,每天早上就指着这一点盼头过活。

  北风小了许多,窗户吱吱呀呀的被他拿了个水囊抵住,呜呜囔囔的像是小孩子哼唧着闹别扭。马蹄车轮,行人脚步都次第想起来了,他最后咂了咂嘴,油脂香气里准备迎接崭新的一天。

  “客官一个人?喝什么茶?”

  “老人家,”门外站着一个珠履冠缨的少年人,他背对着初升的日光,迎着面前腐朽的衰败的孤独和迟暮,笑眯眯地问,“是程志攀老人家吗?”


   八十多年前的那个雨夜,那时这两间土坯房子还是光鲜亮丽的新房。阿爸在后院剁羊肉,阿妈在庖厨煮羊汤烤羊肉。油脂和香料的香气比中原引以为傲的仕女勾人一百倍,许多操着汉话博冠高髻的贵人专程赶来吃阿妈的羊肉,蘸哥哥春天在苏格大草原上摘下的韭菜花酿的酱汁。那时中原与北荒之间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态势,从那些衣着光鲜的客人嘴里听到的只言片语,都不足与形容局势真正的紧张。

  长真王要背盟了。

  他们三三两两的喝着北蛮人的烈酒,吃着草原上长大的羊肉,痛骂着北荒主人的背信弃义。

  要是往常阿爸一定会怒目圆睁的跳起来,舞着手里还带着血水的马刀,恶狠狠的架在那些中原人的脖子上。他常说长真王虽然是个娘们儿,比不上风城王更不能比英扎大可汗,可有本事撬开博易城门的,整个北荒只有这三个人。我们应当像尊敬英扎大可汗一样尊敬她。

  今天阿爸却出奇的沉默,他默默发着力,剁开那些连皮带骨的羊羔子。整个店里都随着他的节奏微微震颤。

  大家都默认了,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七年盟誓,期间无数牧民远下中原,把自己连根拔起扎在大江沁水的两岸。最终那个女人要舍弃他们了,故乡要舍弃他们了。取了汉名归了汉宗的草原人就不再是草原人。中原的涂山王为他们编制,给他们户籍。他们再也回不去魂牵梦绕的长尾山,再也看不到赫赫山大峡谷的戈壁上,日落时分的骆驼花了。

  阿爸剁到一半放下了刀,刀刃足足有一寸厚,是当年爷爷的马刀,跟着爷爷征战了三十年,刀刃三寸处有个豁口。客人们见阿爸停了,都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虎背熊腰的草原汉子已经穿惯了中原的左衽布衣,腰上扎了条麻布带子,撩起来擦了擦汗起身去打酒,片刻就咕嘟咕嘟喝下去一海碗。后来夜色深了,阿妈把客人都提前打发走,阿爸已经鼾声如雷。他正打算去臼门打烊,忽然看见外面一颗香樟树下面,站着一匹打着鼻息的骏马。马上坐着一个举世无双的妙人。

  他披着一身鸦青的大氅,每一根羽毛都像是浸了油,乌漆漆的藏身在黑夜里,只看见马上一柄牛皮铸铁的马刀。他呆愣愣的看着那刀,刀身六尺,直刃曲锋,隔着刀鞘都能嗅出凛凛的杀气。

  一柄饮过万人之血的妖刀。

  少年脸色煞白,心想什么样的人才能驾驭这样的刀啊。他绷紧了心中那根弦,三分敬畏三分试探的抬眼望上去,看到了一张漂亮如女孩的脸。珍珠狼牙结成的珞子打成一条宽宽的抹额,绕着一圈碎发结成的辫子梳到脑后,结成一股垂下来。耳朵上两块圆片的贝母耳环随着夜风起起伏伏,像是两只翩然的蝴蝶。 

  在沙山城人人痛骂蛮人的今日,他以一身北蛮的装扮,堂而皇之又盛气凌人的出现在这里。仿佛皇帝扫阅千军的威仪。

  有些人啊,真是一看就知道是能名垂青史的人。

“他来了吗?”那人侧身问道。少年仿佛被恐惧摄住了胸口,支支吾吾的顺次否决了脑海中一瞬闪现的千百个答案。

  马上的少年却不曾看他一眼。

  “来了。”程志攀这才发现原来他竟不是在与我说话。那人身手利落的翻身下马,头也不回,“十斤羊肉。上最好的酒。”


  小小一间铺子里点了六根蜡烛,阿妈蜷在厨房一角,就着翻滚的羊汤香气给阿爸补衣裳。她已经很像一个汉家的女人了,低眉顺目,布裙荆钗。只会在客人喊酒的时候极小心地放下手里的针线,怯生生的边捧出一个陈年的酒坛子边小心翼翼的大量这些不速之客。

  他知道阿妈在怕什么。

  那是个蛮人。他尽管瘦削,尽管看着连只最小的羊羔子都擒不住,可他的眼睛,那双漂亮的微扬的圆溜溜的眼睛,是北荒的勇士才能拥有的漆黑和血涌。这个少年人带着三两个高大结实的男人坐在店里最靠北的一张桌子上,就着一叠盐水花生和一盘白切羊肉喝酒。他在等谁?程志攀奋力抵抗着困顿疲倦,兴奋和畏惧像两条小蛇挠着他的心。

  没等他们喝完一碗酒,外面答答的马蹄声想起来。一个白花花的人影踏着月光走进来。躲在楼梯上的小子不禁咦了一声。一样是高冠博带,一样是道貌岸然,却自带一股疏离的高高在上的气质。让人忍不住要臣服叩拜。

  “你怎么来了?”白衣的男人没有走近,淡淡地站在风口。

  北蛮的少年痛饮一碗烈酒,“于情,我没脸来。于理,我来也没有意义。事情走到这一步,早已超出了你我的预料。但我们草原人的规矩,是不做背信弃义的懦夫。”

  他昂起头:“就算撕毁前盟,也不能是个懦夫。”

  张堇轻袍缓带,在她跟前坐下,闲适的给自己也斟了一碗酒:“商武令一开,会有大批的商人出入北荒,也会有无数的牧民涌向富庶的江南。这是你我都心知肚明的事。水涨船高,把控住了米价等于掐住了中原的咽喉。南北交融,纵然矛盾不断,到底能得到旷世的战马。”

  “是非常好的算盘。”

  “我不可能再把任何一个牧民往江南送。那是虎口。”长真王重重的把手里的酒碗一顿,“我要建国。”

  这个大草原上长大的少女像个真正的猎人,尽管她早已够格被称为女人,可她长着细纹的那双眼睛依然明亮的让人不敢直视。

  “建一个北荒人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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